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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悲智之門」_3.六道輪回 從生至死到再生(2)

发布日期:2018-09-11 点击数:

 

六道輪回 從生至死到再生(2) 

了解相互依存的道理有什麽好處?以一方面來說,不管我們瞭不瞭解這道理,我們仍然在互賴的狀態中,將來還是會這樣繼續下去。然而若我們了解互賴之本性,便可舍棄自己的固執以及對自以為是真實與永久之物的執著。於是。我們可能會開始懷疑自己執著之物的價值以及懷疑自己被煩惱控制到什麽程度。以這樣的修習和質問,逐漸產生因果的觀念。由於對互賴之本性的某種了解,心識便開始探究行為所造之果。什麽樣的因會有什麽樣的果呢?什麽樣的行為會消彌什麽樣的成就呢?由於互賴的本性,我們明白若燒掉種子就永遠長不出花朵來,同樣地,如果我們不造惡業就不會受苦果。培養對互賴的了解可助我們對自己的生命更負責,對自己的行為更謹慎。

所有先前所提及的,依傳統上說是屬於「外在的互賴」,在繼續下一階段「內在的互賴」之前,對外在的互賴有一些了解亦是必要的。後者是互賴之緣起中較難以理解的形式,因為這牽涉到個人意識的活動。

內在的互賴在緣起中可再細分為十二因緣,我們可透過因果的真義來解釋其次第。比如,今年開的花是從去年花朵的種子保存下來的結果;依序地,這些新開的花又為明年的收成而結成種子,於是這互賴的循環就繼續下去。此外,若植物是芳香的或具有藥性,它的種子就會長成芳香或具有藥性的植物。同樣地,一株有毒的植物,其種子亦長成有毒的植物。在人道上,若我們在過去世時多行善,那麽我們這一世將相對的有善果;若過去生的行為是有害或破壞性,今世就會痛苦而沖突多。這就是因果的真理,「真理」這詞在此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意謂著我們過去世行為所造成的果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不論我們是誰,都無法改變這些果報,那是無可改變的。

不管你信不信,有情眾生從無始以來一直生存於這個輪回中,從生至死,到再生,又死,無盡期地。我們之所以被困在這輪回中,是因為我們遵循一種特定的型態:無明。在此輪回中,我們受互賴之真理的控制,可是卻不曾了解其真理本身。比如說,若房內有只小鳥或一個嬰孩,他們無法走出這房間,盡管房門沒鎖,他們既不知如何打開門,亦無法察覺門的存在,於是他們只好繼續留在房內。同樣的情形,由於無明我們便一直陷於輪回中,如果我們能夠打破無明,那互賴緣起之桎梏便可完全除去,若不破除無明,我們便墮入十二因緣的輪回中。

無明引發再生之因(生命之根本),不論那再生是善是惡,無明仍是其本源,就像種子不論它是具有藥性或有毒,一樣可長成植物。

緣起的第二緣是業行,無明緣行,由於過去世的無明,才有今生的業。

根據行的本性,於是我們產生一種特殊的業識(行緣識),識為第三緣,每一個不同的輪回道有其不同的業識,不同的識相應於不同的道。如此,天道便有神的意識,畜生道有牲畜的業識等等。

有了識便產生名色,此為第四緣。

有了名色,又產生第五緣:六入。依序地,當這些六根成形時,因對事物的感覺交互影響,於是產生第六緣:觸。有了觸,第七緣便產生:受(從外境接觸而起苦樂的感覺)。受緣愛:第八緣。不論我們多幸福,仍想要更多,而不論我們承受多少苦痛,總想逃避它。這些欲望助長了第九緣:取,取意謂著從生至死此欲望持續的加強,太執著與取的產生和培養,便為來世種下了因。此強大的取引導為「有」:第十緣。「取」導致在六道輪回中之一的「有」,「有」道致「生」:第十一緣,生無可避免地導至老死:緣起中的第十二緣,亦是最後一緣。因此,凡歷經上一類型的蕓蕓眾生終必受制於老死。於是就這樣產生了輪回,是屬於個人的狀態。有時當人們提及輪回時,他們或許會膚淺地以為有人在我們四周的某處使我們陷入輪回之苦。事實上,這完全是屬於個人自己的。

我們的生命就是在任何時刻我們都在做某些事,而在做這些事時,也為將來的行為果報種下因,這些是同時在進行的。比如,我們現在正在嘗過去世所積聚之業的果報,在這些果報未受完之前,也在為來生造因,在我們的來生中嘗現在與過去世的果報時,也開始在為下一個來生種因。如此,輪回便相續不斷。

如同先前提及的,輪回真正的本源是無明,當一個人能認知與面對自己的無明,他必須將其拔除或燒毀。若無明能被完全拔除或破壞,那其它的十一個緣會因相互依存之本性而自動消失,不再存有。就像花朵的種子被燒毀與破壞後,那麽這一次既不會長成,下一次亦不行,永遠也都無法長成。

外在與內在的相互依存性都已簡短介紹過,而後者(內在的)與一個人心識所經歷的生死輪回有關,我們可根據一幅「生命輪回圖」:或更確切地說是「轉生輪回圖」來說明相互依存性或輪回。「轉生」與在六道輪回中生命之顯現有關(即我們會生於六道之中),而「輪回」則表示轉生是循環式的,輪轉不息。

如前所述,相互依存的真性及自己積聚的業都會導致轉世或出生。在此常理中,我們發現某種類型的業會產生某種的積聚現象,而造成與之相當的果報和體驗,這些業的形式可用轉生輪回圖解釋。

 

 

 

摘自「正法眼」      

 

(本書開示大部分皆摘自貢噶精舍出版的「正法眼」叢書,第一冊至第五冊,承蒙同意轉載,特致謝意。)